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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转发《关于开展浙江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6-17    查看:23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教务处转发《关于开展浙江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2024年浙江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浙开大办〔2024〕42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开大体系教师、教学管理以及教学辅助人员均可依照评选办法申报教学成果奖。鼓励基于教改项目申报。已经获得过学校教学成果奖或更高层次奖项的项目,在内容相同而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二、评选名额

本届教学成果奖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具体名额根据项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

三、相关要求

具体要求请参见《浙江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浙开大发〔2024〕14 号)。

四、申报时间

请各成果负责人于9月9日前通过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管理系统(https://v6586.kypt.chaoxing.com/)进行注册申报,并提交《浙江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和佐证材料(编辑成1个PDF文档),申报成果需经二级学院(部)初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并形成推荐意见。

联系人:姬忠静、吴宏伟,电话:28287034,邮箱:HKYJWCJXK@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浙江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开大办〔2024〕42号)

2.《浙江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浙开大发〔2024〕14 号)

3.浙江开放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2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7-23至2024-09-0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