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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6-17 查看:18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69号)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办法》(杭科职院教〔2016〕5号)精神,现就做好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申报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总额为12项。
二、立项范围
围绕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期间建设改革的主要任务,坚持面向省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面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面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围绕高职教育教学领域的基础性和突出性问题,既立足于学校教学改革特色,又着眼于长远,在拔尖人才、现场工程师(中国特色学徒制)、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和课堂教学改革,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和数字教材建设、实训实践指导和实习改革评价、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学生招生改革、技能培训竞赛和素质养成、数字校园建设、智慧教育和教师数字素养能力提升、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双元制本土化教学改革、劳动教育美育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推进产教融合和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等方面,进行有组织的研究和探索。鼓励跨专业、跨部门、跨学校联合立项和组织推进。
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已分两批单独立项,本次不再立项。
三、申报要求
1.我校在岗教职工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向一线教师倾斜。副高以下职称的申报者,须有主持并完成过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的经历。
2.项目选题应紧扣立项范围,着眼破解当前高职教育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积累基础。各部门(学院)应结合学校专业门类和人才培养实际,统筹项目立项类型,避免研究领域过于集中。
3.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研究周期内一般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和组员。
4.同一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本次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1.部门统一推荐。教师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行政管理人员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推荐,并由申报人所在党总支出具意识形态审查意见;
2.教务处初审。申报项目书由教务处作形式审查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复核。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3.专家组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网评,按评审结果提出学校拟推荐申报项目,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4.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审议,审议无异议的,予以公示;
5.校内公示。教务处按规定对教学工作委员审议通过的拟推荐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6.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推荐。拟推荐项目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学校正式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五、项目管理
1.省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指导和监管,学校教务处按年度组织检查。
2.获得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由学校按每项2万元标准予以资助。
3.项目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并达到学校教改管理制度结题要求的,项目主持人应及时提出结题申请。以论文或专著、教材等成果形式结题的,须在成果中注明“本课题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资助(项目编号)”等字样。
六、申报材料
填写《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和活页(附件1、2),由所在单位汇总并填写《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6月26日前将《申报书》(包括活页)电子稿、《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吴宏伟,联系电话:28287034,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KYJWCJXK@163.com。
附件:1.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活页
3.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6-08至2023-06-2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